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信院字〔2015〕132号)、《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信院字〔2015〕133号)精神,学校对2016年度“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项目资助对象进行了中期考核。对照资助期目标任务、资助对象工作业绩,结合科学研究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经考核认定,罗永松、曹新华、唐林考核等次为合格,其他资助对象此次考核暂不定等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至4月29日。
公示期若有异议,请向纪委监察处或人事处反映。纪委监察处电话:6390188,人事处电话:6391752。
人事处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