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新进来校报到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来校工作满一年)。
二、考核程序:
(1)个人对试用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填写《信阳师范大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期满考核表》。
(2)所在单位对被考核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确定试用期期满考核等次。
(3)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学校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期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三、考核结果及使用: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合同继续履行,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用期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被考核对象试用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慎重确定考核等次。
(2)考核结果经学校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期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人事处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所在单位,将《信阳师范大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期满考核表》存入被考核人个人档案。
(3)《信阳师范大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期满考核表》及《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期满考核结果汇总表》报人事科(行政楼430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rsc1755@xy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