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 当前位置: 首页 > 职称管理 > 职称评审 > 正文

信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时间:2021-10-19 13:16:43来源:职称科 作者:徐柏林阅读:

信院字〔2021〕153号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职称改革工作精神,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精神,以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10月19日-22日)。召开学校职称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各单位(系列主管部门)组织申报人员学习河南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成立基层推评组,并于10月22日18:00前将《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职称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个人申报(10月23日-11月5日)。申报人填写、打印word版《评审简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到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社科处进行业绩认定。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请于10月29日11:40前将2篇送审论文复印件(将作者单位、姓名等个人信息隐去后每篇论文复印2份,复印件包含期刊封面和论文正文)报送人事处职称科。

(三)基层推荐(11月6日-12日)。审核申报人员申报、评审资格,组织开展材料展示(不少于4天)、答辩、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计分排序和中级职称申报人员推荐排序,完成基层推荐工作。

《信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申报排序推荐表》《信阳师范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业绩条件考核结果统计表》于11月12日18:00前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材料展示(11月14日)。学校组织所有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在艺术楼一楼报告厅进行公开展示,展示时间为9:00-17:00。请各单位(基层推评组)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展示材料的管理。

(五)材料报送(11月16日-17日)。报送材料有:

1.《评审简表》原件1份,盖章后的扫描件1份;

2.相关部门业绩成果认定单原件1份;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现任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原件,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任现职以来符合要求的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出版的著作原件,承担的项目结项证书原件,成果获奖证书原件,专利证书原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核实后退回);

6.《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本人留存扫描件;

7.《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8.《信阳师范学院申报材料公开展示签到表》;

9.《信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申报排序推荐表》;

10.《信阳师范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业绩条件考核结果统计表》;

11.基层推评组推荐工作总结报告(含排序推荐结果);

12.《信阳师范学院申报职称答辩评议情况表》原件2份。本人暂存,与《评审表》一起提交;

13.其它材料。如破格申报人员由单位就其在教育教学诸方面的突出表现和业绩成果撰写的专题报告1份等。

若有关证书原件在人事处存放的,个人不再提供,学校统一核查。

以上材料请于11月17日18:00前报送人事处职称科,同时,第1、9、10项材料电子版由单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材料复核(11月18日-30日)。学校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复核;校学术评价考核组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业绩计分进行复核。

(七)学校评审(12月)。召开学校教师系列评审会。

二、申报办法

按照河南省职称改革精神,今年继续使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评审。为便于工作开展,申报人还需按照往年的要求提供材料。《评审简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填写word版,《评审表》须通过职称系统打印,不再单独填写。学校为有效申报人建立职称申报系统账号,账号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最后一位若是“X”,须大写),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申报人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业绩信息,待全部审核程序完毕后,再通过系统打印本人《评审表》,然后到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个人须在学校评委会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应在学校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申报人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打开“快捷通道——职称评审”栏,点击登录“职称申报系统”。职称申报系统录入工作另行通知。

申报人职称申报与评审条件,应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行的对应系列规定(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职称评审”栏查看)和《信阳师范学院2019-2021职称自主评审实施方案(试行)》《信阳师范学院辅导员职称申报评审办法(试行)》《信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评审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

三、申报资格及业绩条件审核

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由各基层推评组负责审核,人事处复核。

申报人员的业绩条件由学校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审核。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初聘问题。从2020年1月1日起,所有初级职称均不再评审,通过初聘和考核认定方式进行。初聘工作另行安排,请留意相关工作安排通知。

(二)资格确认问题。凡我校新入职教师,在入职我校前已取得的职称,均须参加我校的职称资格确认。来校后原职称与现岗位或从事专业不一致的,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转评为与现岗位或从事专业一致的职称,转评后方可聘任并兑现相应待遇。资格确认工作另行安排,请留意相关工作安排通知。

(三)转评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的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职称。

转岗后的职称晋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转评满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也予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

高校教师系列内部现职称专业不是医学、外语、体育、艺术等特殊专业的人员,申报评审以上专业时需同级转评满1年后方可申报以上专业高一级职称,其他专业之间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工作随职称评审工作进行。

(四)人事代理人员职称申报评审问题。根据我省相关职称政策规定,从2019年起,在河南省工作满6个月且签订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均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职称评审。

(五)《评审表》打印问题。根据省人社厅要求,《评审表》均须从职称系统中打印,不得另外填写纸质版。申报人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填写完毕相关信息,待全部审核程序完毕后,通过系统打印本人《评审表》,然后到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六)教师资格证问题。凡申报评审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人员)职称人员,均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不得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人员)职称。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职称评审涉及各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基层推评组,指定工作秘书,精心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确保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规范申报。申报人及所在单位(系列)要严格对照河南省申报评审条件及工作要求,严肃对待职称申报工作,规范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及所在单位(系列)要对申报材料和推荐结果进行诚信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三)加强监督。学校成立职称申报与推荐评审监督组,全程监督本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学校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纪律的意见》(信院纪发〔2014〕5号)纪律要求组织开展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联  系 人:徐柏林    王道歆

联系电话:6391589    6390359

地      点:综合办公楼428办公室

邮      箱:zck1589@xynu.edu.cn


附件: 1. 信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高校教师系列(实验人员)职称评审补充规定.pdf

           2.信阳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主管部门分布表.docx

           3.信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评审日程安排.docx 

           4.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

           5.信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评审排序推荐表.docx

                6.信阳师范学院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业绩条件考核结果统计表.docx

                7.信阳师范学院申报材料公开展示签到表.docx

                8.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x

                9.信阳师范学院申报职称答辩评议情况表.docx

               10.信阳师范学院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监督组.docx

               11.《评审简表》(样表).doc

               1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