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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2022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时间:2022-10-31 15:52:26来源:职称 作者:阅读:

信院字〔2022〕210号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职称改革工作精神,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2号)精神,以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职称评审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2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10月31日-11月2日)。召开学校职称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2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各单位(系列主管部门)组织申报人学习河南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成立基层推评组,并于11月2日11:00前将《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人才评价开发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个人申报(11月2-9日)。申报人填写、打印word版《评审简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到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处进行业绩认定。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请于11月4日11:00前将2篇送审论文电子版(含封面、目录及全文,须将作者单位、姓名等个人信息隐去,一篇文章生成一个PDF)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人事处人才评价开发科。

(三)基层推荐(11月10-16日)。审核申报人的申报、评审资格,组织开展材料展示(不少于3天)、答辩、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业绩成果计分排序和中级职称申报人员推荐排序,完成基层推荐工作。

《信阳师范学院2022年度职称评审排序推荐表》《信阳师范学院2022年度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业绩条件考核结果统计表》于11月16日11:00前报送至人事处人才评价开发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材料展示(11月17-18日)。学校组织所有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展示,各单位(基层推评组)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展示材料。

(五)材料报送(11月21-22日)。

1.申报人提交材料:

(1)评审简表原件1份;

(2)相关部门业绩成果认定单原件1份;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现任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4)任现职以来符合要求的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出版的著作原件,承担的项目结项证书原件,成果获奖证书原件,专利证书原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核实后退回);

(6)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本人留存扫描件;

(7)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仅限40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

(8)信阳师范学院职称评审答辩评议表原件1份。

2.基层推评组提交材料:

(1)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信阳师范学院2022年度职称申报材料公开展示签到表;

(3)信阳师范学院2022年度职称评审排序推荐表;

(4)信阳师范学院2022年度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业绩条件考核结果统计表;

(5)2022年度职称评审基层推评工作总结报告;

(6)申报人评审简表扫描件(一个人生成一个PDF,一个基层推评组压缩成一个文件夹)。

(7)其它材料。如破格申报须由所在单位撰写提交其在教育教学诸方面的突出表现和业绩成果专题报告1份。

以上材料请于11月22日18:00前报送人事处人才评价开发科。同时,基层推评组提交材料的(3)、(4)、(6)三项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材料复核(11月23-30日)。学校对申报人的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复核,校学术评价考核组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业绩计分进行复核。

(七)学校评审(12月份)。召开学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评审会。

二、申报办法

按照河南省职称改革精神,今年继续使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评审。学校为有效申报人建立职称申报系统账号,账号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最后一位若是“X”,须大写),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信息。待全部审核程序完毕后,再通过系统打印本人《评审表》,然后到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为便于工作开展,申报人还需按照往年的要求提供材料。《评审简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填写word版。

申报人须在学校评委会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应在学校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申报人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 打开“快捷通道-职称评审”栏,点击登录“职称申报系统”。职称申报系统录入工作另行通知。

三、申报资格及业绩条件审核

申报人的申报条件由各基层推评组负责审核,人事处复核。申报人的业绩条件由各基层推评组、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审核。申报人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由人事处负责审核。青年教师(40周岁及以下)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辅导员(班主任)、社团指导教师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挂职、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由各单位负责审核,相关主管部门复核。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2号)规定,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学校职称申报推荐时间为准,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初定问题。从2020年1月1日起,所有初级职称均不再评审或转评,通过初定和考核认定方式进行。初定工作另行安排,请留意相关工作安排通知。

(二)资格确认问题。凡我校新入职教师,在入职我校前已取得的职称,均须参加我校的职称资格确认。来校后原职称与现岗位或从事专业不一致的,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转评为与现岗位或从事专业一致的职称,转评后方可聘任并兑现相应待遇。资格确认工作另行安排,请留意相关工作安排通知。

(三)转评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的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职称。

转岗后的职称晋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转评满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也予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

高校教师系列内部现职称专业不是医学、外语、体育、艺术等特殊专业的人员,申报评审以上专业时需同级转评满1年后方可申报以上专业高一级职称,其他专业之间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工作随职称评审工作进行。

(四)业绩变更问题。已提交学校的材料,若出现业绩变更,须经个人申请、基层推评组同意、相关部门进行业绩认定、基层推评组公示等程序,基层推评组须报送公示无异议书面说明和积分变化后重新排序推荐的《信阳师范学院2022年度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业绩条件考核结果统计表》。

(五)教师资格证问题。凡申报评审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人员,均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不得申报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

(六)网络媒体上发表作品问题。对在知名网络媒体或平台帐号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点击率达到30万以上的,可由2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作品质量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议界定,优秀作品视同相关系列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的要求同等对待。若有申报人提交此类文章,点击率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鉴定,文章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文章的内容与水平等其他事项按照河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七)博士及博士后职称申报评审有关问题。依据《吸引博士后等青年人才来豫留豫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豫人社办〔2022〕22号)规定,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初聘中级职称和申报高级职称。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不受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高级职称,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博士研究生毕业无职称人员,用人单位应按照我省初定政策及时为其办理职称初定,业绩特别优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八)关于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问题。符合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或者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两者只能参加一个,不能同时申报评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申报条件按照《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执行,具体申报流程、申报材料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申报评审工作程序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253号)规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职称评审涉及各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基层推评组,指定工作秘书,精心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和防疫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职称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

(二)规范申报。申报人及所在单位(系列)要严格对照河南省申报评审条件及工作要求,严肃认真对待职称申报工作,规范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及所在单位(系列)要对申报材料和推荐结果进行诚信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三)加强监督。学校成立职称申报与推荐评审监督组,全程监督本年度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学校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纪律的意见》(信院纪发〔2014〕5号)纪律要求组织开展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联  系 人:徐柏林

联系电话:6391589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428

办公邮箱:zck1589@xynu.edu.cn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主管部门分布表.docx

          2.信阳师范学院2022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评审日程安排.docx

          3.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

          4.信阳师范学院2022年度职称评审排序推荐表.docx

          5.信阳师范学院2022年度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业绩条件考核结果统计表.docx

          6.信阳师范学院2022年度职称申报材料公开展示签到表.docx

          7.职称评审基层推评工作总结报告(模板).docx

          8.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

          9.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x

          10.信阳师范学院职称评审答辩评议表.docx

          11.信阳师范学院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监督组.docx

          12.《评审简表》(样表).doc

          1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