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我校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工作,把补助资金合理地发放到最需要的教职工手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活有特殊困难,特别是本人或家庭成员本年度发生重大变故的教职工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如实、认真填写《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审批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栏—劳资相关资料下载,A4纸打印),提交给所在单位,电子材料发至rschlzk@126.com。
二、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家庭收入、身体健康、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择困推荐。单位负责人在《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审批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三、2010年12月10日前,各单位把《信阳师范学院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审批表》交到人事处劳资科(综合行政楼429室),逾期不候。
四、学校特困评审小组根据被推荐人员的实际情况以及单位推荐意见,研究讨论,确定补助对象。
五、联系电话:6391751。
人事处
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