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引进 > 正文

信阳师范学院2007年引进人才的原则意见

时间:2006-12-20 00:00:0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信阳师范学院2007年引进人才的原则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校整体办学水平,经研究,现就2007年引进人才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引进人才的主要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接收毕业生

2007年接收毕业生以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为主,重点是接收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再接收本科毕业生。

1.接收的毕业生必须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具备高等学校教师的基本素质。

2.接收的博士研究生要与本单位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方向相结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接收从事教学工作的硕士研究生,要求是本单位学科建设或教学工作所急需,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本、硕期间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接收从事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的硕士研究生,要求是中共党员,具有从事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的基本素质,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

5.对于拟选录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收: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的;个人提供的材料与档案材料不相符的;体检不合格者;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二)调入教学人员

2007年调入的教学人员必须为学科和专业建设所急需,具有教授职务或同时具有副教授职务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良好师德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身体健康,教授年龄不超过50周岁,副教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引进人才的程序与基本原则

1.各用人单位在学校审定的计划内,按照规定的程序(见人事处主页“办事流程”,有关表格可到人事处主页下载)全面收集人才信息,人事处及各用人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布招聘信息,认真做好毕业生应聘材料的接收(各单位须设专用电子信箱和对外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和应聘人员的接待工作,积极组织考核和上报审核工作。

2.对从事教学工作人员的考核必须包括试讲环节,试讲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提前两天以上报人事处,人事处将派两名以上教学督导专家旁听,专家意见直接反馈人事处,作为学校评价拟接收教学人员的重要参考。

3.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政治辅导员要由学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

4.人才引进工作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做到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确保选拔人才的质量。严格按学校审定的进人计划进人,宁缺毋滥,不得降低层次,不得改变专业。有较低层次计划指标的专业或岗位,若有更高层次的人员前来应聘的,不得再选录较低层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