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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专业技术岗位同一层级内岗位等级晋升的通知

时间:2018-03-16 18:07:0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和我校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信院字[2011]12号)要求,现将专业技术岗位同一层级内岗位等级晋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级别

本次岗位等级晋升包括:中级十级晋升至九级,九级晋升至八级;副高级七级晋升至六级,六级晋升至五级;正高级四级晋升至三级。

本次岗位等级晋升不能破格和越级。

二、任职年限的计算

本次岗位等级晋升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按整年计算。

三、工作要求

(一)申请岗位等级晋升人员填报《教师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见附件1)或《其他专技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见附件2),单位填写《申请岗位等级晋升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rsc1755@163.com)。

(二)各单位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小组,人数3-5人(教学单位不少于5人),评审专家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评审小组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三)各单位评审小组接收、整理本单位申报材料,对申报人员(教师岗五级、六级、八级、九级)进行评审,按照学校下达的指标数(附件4)确定评审结果,并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中教师岗五级由学校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审核业绩材料,确定晋升人员。

(四)各单位对申报教师岗三级及其他专技岗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均可上报,由学校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五)申报材料受理

1.各单位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附件5)中岗位晋升的条件要求整理业绩材料(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岗位晋升支撑材料模板(附件6)装订成册。

2.各单位于2018年4月4日前将晋升教师岗六级、八级、九级人员的评审结果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

3.各单位统一提交申请晋升教师岗三级、五级及其他专技岗人员的支撑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2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电子工程学院;

4月2日下午:化学化工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4月3日上午: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旅游学院、商学院、体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4月3日下午: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历史文化学院、传媒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4月4日上午:大学外语部、网络信息与计算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其他单位。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雷梁 刘伟

联系电话:0376-6391755

电子邮箱:rsc1755@163.com

地 点:综合行政楼428室

附件:1.教师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

2.其他专技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

3.申请岗位等级晋升汇总

4.岗位晋升指标分配表

5.信阳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

6.岗位晋升支撑材料模板

人事处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