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流程,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现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或人事处反映。
电 话: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6390188,人事处 6391755。
二、其他工作
应聘人员填写《绩效考核表》(见附件),报相关部门审核盖章;所在单位安排民主评议打分并填写《民主评议成绩表》(见附件)。
《绩效考核表》及相应支撑材料、《民主评议成绩表》请于11月11日报送至行政办公楼430办公室。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22年10月31日